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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7/11/9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36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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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田成平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工作安排,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