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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编》中所列商品归类决定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9号 发文日期:2006-11-22 阅读次数:1557次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编辑:lily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加速通关,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及顺利实施,海关总署决定整理并公开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以下简称《汇编》)。

  该《汇编》中所列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影响某项归类决定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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