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纳税的请示》(青国税外字[1995]09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新加坡宏海航运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等8家企业驻华代表机构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算征税。 附件: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算纳税的8家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名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