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贺利氏招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2005]5号 发文日期:2005-01-04 阅读次数:1827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贺利氏招远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鲁国税发[2004]1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贺利氏招远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1995年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秋焊及阴溅射靶材及硅铝键合丝。该公司于2004年被山东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其主导产品18-25um型键合金丝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中的芯片与框架之间的连线,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材料”中“键合金丝”产品范畴(序号:06010901)。2003年,该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65.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合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规定,同意贺利氏招远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