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决定,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自第 101 届起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增设进口展区,以更好地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扩大进口,增加出口,推动进出口贸易的协调平衡发展。
广交会进境参展展览品,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令第 157 号)办理进境手续,海关凭广交会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见附件)给予通关便利。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07 年 10 月 8 日
附件:广交会进境参展展览品证明
广交会进境参展展览品证明
(海关名):
兹有参加第_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的进境展览品_ 件(详见清单)需办理进境手续,现委托 前来办理,请予接洽并提供通关便利为谢!
特此证明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