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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将统一
发布日期:2014/9/1 来源:新华社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782次

   记者2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10月1日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将推行标准统一的纳税服务规范,这旨在建立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
  服务规范零散、服务标准不一、办税程序繁琐、办税效率不高……长期以来,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反映最多的大多集中在纳税服务方面。
  此次统一纳税服务规范包括9类1120个,涉及税务登记、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文明服务等环节。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据测算,规范实施后,纳税人报送资料将减少39%以上,办税环节减少62%,即办事项达73%,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次数平均减少47%,平均每户办税时间缩减34%。
  以“个人转让自主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为例,规范中明确了需报送的包括《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售房合同或协议等在内的5项资料,明确了5项基本规范,规定要在7个工作日办结,并明确今后将提速至即时办结。
  税务总局介绍,县级税务机关是税务部门的“窗口”,直接面向广大纳税人。纳税服务规范体现了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旨在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办税人。
  中国嘉陵集团对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税务员告诉记者,办退税是当月15日前交材料,下月5日才能办好,实行新的规范后,几分钟就能办好,企业资金占用期差不多减少了一个月。
  税务总局强调,今后,省及以下税务机关一般不再出台有关纳税服务规范方面的文件。“凡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要纳入基本规范,暂不具备全面推广的要纳入升级规范,不合要求和方向的要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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