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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细则出台 须符合四大条件
发布日期:2014/8/13 来源:人民网 编辑:Gary 阅读次数:3037次

    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近日,工信部公布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申请列入目录的具体条件,同时对最低里程以及质保时间做了明确规定,质保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
  本月底,首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有望出台。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免除购置税车型名单也将随着目录正式发布。
  据悉,列入《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四大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纯电动续航里程符合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均小于60%;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公告规定,提出申请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三大条件: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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