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 税收与体育有更多交汇 |
发布日期:2014/11/10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25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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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月以来,受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的提振,长期表现低迷的体育股成为A股市场上的新宠儿,异军突起。该意见提出,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要超过5万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在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诸多政策中,税收优惠政策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是国家实实在在让利于企业。未来10年,体育产业与税收优惠将有更多“约会”。 税收优惠:量身打造契合需求 10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财政、税收、土地、就业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对体育产业给予政策扶持。这将改变多年来体育产业几乎与税收优惠绝缘的局面,形成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体系。 在《意见》明确的诸多支持政策中,七大税收优惠政策在《意见》中占了较大的篇幅,十分惹眼。一是充分考虑体育产业特点,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四是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五是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六是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七是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这些政策看起来都很眼熟,似乎是旧政策,但细细琢磨起来却有新内涵,为体育产业享受税收优惠打开了大门。”北京市丰台区国税局所得税科副科长屈震说。屈震表示,《意见》中提到这七条税收优惠政策虽然都已经在现有的政策文件中出现过,乍看上去更像是对现有税收政策的一次集中整理。但是细琢磨就会发现,这七条税收优惠政策每一条都有着丰富的新内涵。他举例说,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体育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几乎没有。至少在他的印象中,丰台区几乎没有体育企业向他们申请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这说明体育企业整体的科技含量并不高,很难与我国这一日趋老龄化的健康需求大国相匹配。 屈震告诉记者,《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就意味着未来在细化这一“老政策”时,财税部门将很有可能更多地考虑体育产业的实际,在现有税收政策框架下给体育企业适当的倾斜,鼓励体育企业提供更多的高科技体育用品,提供更加多元的体育服务。“虽然都是老政策,但却每一点都直击体育产业发展中的软肋,既体现了战略眼光,又实实在在让利于企业,很给劲。”屈震说。 受《意见》影响,体育概念股近期表现活跃,中体产业、探路者等多只股票出现持续拉升走势。自今年9月以来,与中甲足球联赛合作的雷曼光电涨幅高达70.61%,生产自行车等体育器材的信隆实业涨幅达53.38%。从整体的资金流向方面看,体育板块内净流入资金超过500万元的有6只个股,探路者、际华集团、信隆实业、新能泰山、雷曼光电和中信国安6只个股累计净流入资金超过1亿元。 专家分析:真金白银让利企业 《意见》发布后,一直从事体育户外广告设计和海报设计的李先生最近有点坐不住了,他一边畅想着未来能在总规模超5万亿元的“体育大蛋糕”中多分一点儿,一边张罗着扩大公司规模,增加新的业务板块。忙活之余,他还不忘向身边的朋友打听,享受完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自己能够少缴多少税。 《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体育产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重要力量。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税收政策杠杆的作用不可小觑。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郝龙航说,在《意见》发布之前,虽然现行政策没有明确体育企业不能申请高新企业,但也同时没有明确体育企业可以申请高新企业,更没有明确具体的技术门槛。因此,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体育企业似乎与高新企业不沾边。但是,《意见》发布之后,未来体育企业申请高新优惠便会成为“新常态”。 郝龙航认为,《意见》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旦企业能够享受到,都是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这无疑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体育产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我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经认定的体育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后,名义税负可以直接降低40%。同时,考虑到广告费用税前列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捐赠扣除等优惠,企业享受的优惠额度会更多。这样,当前一些收费比较高体育消费项目也会顺势降价,整个体育消费也会因此被逐渐拉动。“其实,《意见》的目的正是希望通过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的人参与体育消费,并确保绝大多数百姓消费得起。否则,体育强国的目标很难实现。”郝龙航说。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地税局税政法规科科长杨杰表示,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对企业而言也是一个重大利好。根据现行规定,体育场馆要享受房产税的减免,必须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银行、保险系统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或纳税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意见》的规定,今后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也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如果一个体育场馆的年租金收入为5000万元,那么其房产税就可以节约600万元(5000万元×12%)的现金支出。同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对体育场馆经营企业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利好。还有专家指出,从事体育工作的非营利组织,如果没有任何营利性收入,企业所得税可以实现全免。即便有营利,其非营利收入也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业界期待:政策细则尽快发布 由于税收优惠给体育业的利好十分诱人,业界期待与《意见》配套的政策细则尽快发布。 郝龙航表示,《意见》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只是一个政策框架,在具体实施时,需要明确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享受条件。同时,这些政策部分是对现有政策的整理,财税部门在下发具体的政策文件时,还会考虑体育产业的具体情况和税收优惠的实施范围、力度等具体问题,并进一步将税收优惠政策分类和细化。从税种上看,《意见》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个税种。其中,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细化相对简单,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比较复杂。“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需要相关企业高度重视。”郝龙航说。 在采访中,很多从事体育产业的企业负责人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程序几乎一无所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很多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一定的标准。 屈震表示,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布后,贝因美等很多知名企业因为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不相关、 高新收入比例不达标等原因被取消高新资格。对于上述政策还普遍比较陌生的体育企业而言,如何顺利申请高新资格还具有很强的挑战性。这就提醒从事体育行业的企业,如果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意愿,首先应认真研究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现行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必要时还可以咨询专业咨询机构的意见。同时,要密切注意后续财税政策文件对体育企业认定高新企业的具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等将来获得高新身份后,还应时刻注意政策变化和当地科技和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做好高新维持工作。否则,15%的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利好很难享受到。 郝龙航说,由于“营改增”明年落实到位,文化体育企业在按照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的基础上,下一步如何改征增值税,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既需要考虑《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也需要考虑“营改增”的具体部署,既需要考虑增值税计征的技术要求,也需要考虑文化体育业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既具有前瞻性又接地气的全新政策,真正服务于文化体育业的发展。 鉴于很多体育企业本身对《意见》提出的新政策空间缺乏了解的实际情况,多位专家都建议,除了提醒企业自身加强学习,多与税务机关沟通外,税务机关、中介机构和财经媒体还应该加强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特别是普遍性问题,税务机关应加强辅导,确保税收政策杠杆作用发挥到位,助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全民体育消费,尽快实现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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