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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退税 重庆首套房按揭补贴政策终出台
发布日期:201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2876次

    重庆市财政补贴首套房政策姗姗来迟——最高可补房价30%。

  记者17日获悉,重庆市财政局日前公布了全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及申报办理程序,规定主城区首次按揭购房者,同时在主城区内缴纳个税的购房产权人,根据其所缴纳的个税额度,将享受财政补贴优惠。重庆市财政局该局税政处处长瞿定祥表示,该项政策主要是为引进高端人才而推。

  退税限额40%

  重庆财政局政策规定,补助对象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补助方式和计算方法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瞿定祥举例说,比如一个高收入的首次购房者,他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500元,年缴个税为1.8万元。按照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规定,他可以获得7200元的补助。但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瞿定祥表示,重庆出台该项补助政策主要是解决高端人才的后顾之忧,中端人才也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但优惠毕竟是跟缴纳个税挂钩的,所以中端人才可能补助相应要少一些。没有缴纳个税者就不能享受该项补助。

    构建三层次住保体系

  从公开信息看来,重庆市酝酿“购买首套房补贴”政策由来已久,此前一直被媒体称为“购房退税政策”。2008年12月5日,时任重庆市常务副市长的黄奇帆在该市“2008年第四季度市情报告会”上首次公开提及,为稳定房地产市场,重庆市将出台新政,对购买第一套自住商品房的市民,将返还此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不过,2009年2月曾有媒体报道称,重庆的购房退税政策因操作上“性质无法界定”而被国务院紧急叫停。随后重庆市政府方面对叫停之说予以否认。

  购房退税一直被认为是刺激楼市回暖的政策之一,目前只有上海、成都两个城市曾推行过。而据记者了解,重庆在目前楼市并不低迷的情况下推出“购买首套房补贴”政策,其实是重庆落实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其中一部分。

  不久前,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重庆改革是一套“组合拳”,房地产市场要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首套)有补贴,高端多缴税”的多层次调节体制。

  记者也从重庆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了解到,三年内重庆要“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50多万户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今年重庆计划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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