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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月底截止
发布日期:2010/5/12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3029次

    离5月31日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截止日期只有20天了,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赶办汽车以旧换新手续。

    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处长程旭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手续办理时间将于5月31日截止,补贴申领时间将于6月30日截止。目前国家尚无新的政策动向,因此,对于那些符合优惠政策想将自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车主,最好详细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申领的手续,享受政策优惠。

    换购新车量成倍增长

    据了解,2009年7月初,财政部会同九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从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车及 “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全国的补贴资金为50亿元,而商用车也被纳入补贴范围之内。

    沈阳于去年8月20日全面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至2009年年底,全市累计“以旧换新”达143辆,换购金额达到927万元。

    由于补贴金额过低,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至6000元调整5000至1.8万元,最高的提高了3倍,同时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使一些车主换购热情极大提高。

    据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的统计,从今年1月1日起至5月9日,沈阳市累计“以旧换新”497辆,换购新车476辆,换购金额达到4032万元。至目前,财政累计补贴达220万元。

    申请条件缺一不可

    沈阳想“以旧换新”的车主,要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享受补贴,汽车报废回收证明的时间必须是5月31日之前,购买新车的时间也是5月31日之前,报废车主姓名与购新车车主姓名是相同的,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这些条件具备了,在6月30日前都可以申领补贴。

    由于目前换购的车辆较多,市服务业委员会相关人士提醒车主,由于是几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发放补贴,一些符合条件车主的补贴尚未一次发放到位,在6月30日前将全部发放。特别提醒的是,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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