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财政部关于铸锻件产品和猪皮制革企业增值税返还审批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5/3/17 来源:财政部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929次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下发后,部分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来电询问其退税审批工作由哪个部门办理。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返"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铸锻件产品和部分猪皮制革企业增值税返还审批工作,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办理。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