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等三家企业图书报刊杂志出口退税提供退税凭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1996/11/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575次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等三家单位图书报刊杂志出口退税提供退税凭证问题的请示》(京国税进[1996]341号)收悉。关于你局要求对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等三家企业出口图书杂志免予提供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等问题,经研究,鉴于目前图书、报刊商品采购、出口的特殊情况,为支持我国图书、报刊的出口,发挥其政治、经济效益,同意对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和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三家出口企业出口的图书、报刊在申报退税时免予提供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对上述企业出口的图书、报刊,凡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审核无误按规定的退税率办理退税;不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而提供普通发票的,经审核无误,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按6%办理退税。

  以上批复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